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房产新政 > 开发商不交专用设施基金法院判决按合同约定交纳

开发商不交专用设施基金法院判决按合同约定交纳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677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案情简介:

1998年初,某开发建设单位就其开发投资建设的北方公寓的物业管理,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纳300万元人民币,作为北方公寓的维修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定期向北方公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去年7月,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同时北方公寓召开了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以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与该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签订了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业主委员会发现,开发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北方公寓的维修基金交纳给物业管理公司。于是,业主委员会在多次向开发建设单位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支付300万元人民币的北方公寓维修基金以及延期付款违约金43.5万元。
建设单位辩称:
其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物业管理公司也已经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原合同已经自动解除。既然合同已经解除,就不存在要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业主委员会不能按照已经解除了的合同的约定要求支付300万元的维修基金,更不能以此要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的合同违约责任。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交纳北方公寓的维修基金,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只能按照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交纳。

法院审理认为:

开发建设单位在自己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既然已经承诺支付300万元的维修基金,这个合同不仅约束了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同时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北方公寓的全体业主也有约束力,业主亦有权利和义务信赖并遵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都有监督开发建设单位遵守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义务的权利。自然开发建设单位就有按其承诺交纳300万元维修基金的合同约定义务,故人民法院对业主委员会主张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承诺的300万元交付维修基金的请求应予支持。物业管理基金的交纳标准,在有关法律、法规尚无相应规定的情况之下,权利人自行确定并无不当,开发建设单位认为应当按照现行法规规定的标准交纳的请求不能成立,开发建设单位的这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开发建设单位只承诺交纳300万元作为北方公寓维修基金,未明确何时应予交纳,故法院对业主委员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支付43.5万元的延期付款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延期付款违约金只能以合同期满为较后期限计算利息,利息应当按照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合同期限虽然已经届满,但由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没有完全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300万元的维修基金,并按照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利息从合同届满的2000的2月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款项应当存入北方公寓业主委员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物业管理基金的帐户之下。

启示:

这是一起事实与责任比较清楚的涉及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纠纷案。目前,开发建设单位不按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问题比较普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遇到开发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交纳维修基金的问题,许多业主、业主委员会往往错误地将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追讨的对象,使物业管理公司代人受过,而不清楚交纳物业管理维修基金是开发建设单位的一项应尽的法定义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都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开发建设单位,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交纳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履行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法定义务。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