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房产新闻 > 315提醒:购房合同要“补漏”

315提醒:购房合同要“补漏”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918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在目前房地产购卖纠纷中,有相当数量的问题是因预售房而引起的。预售房毕竟是“楼花”,由于购房时没有现成的房屋,消费者往往在收楼后才发现许多问题都超出了自己的预期,而再找出当时与发展商签订的合同,却发现发展商在附加条款中设下了许多“圈套”,导致购家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法则明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提醒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1 面积问题

  虽然自去年开始实施套内面积计价已使计价混乱的情况大有改观,但发展商千方百计地使用诸如“面积计价以建筑面积算,如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皆有变化的,以建筑面积为准”的补充条款,“计价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的100%计算房价”的认购书条款变更合同条款,使消费者无所适从。

  建议:消费者坚持选择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对不熟悉的建筑面积计价、实测面积计价的合同不要签,避免陷入不利的条款中。

  由于建筑上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一旦出现纠纷,发展商往往自行测量面积或隐瞒房管部门所测面积不报,以种种理由加收房款;而消费者往往对面积误差不太了解,选择了“如有误差多退少补的条款”(如面积误差在5%以上,多退少补,即面积误差至100%,发展商也只会多退少补),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

  建议:消费者在合同中要注意房屋面积应以房管局测绘所的测绘结果为准。消费者在签署现行格式购卖合同时选择“面积误差比完全值在0.6%(含本数)以内的,购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面积误差比完全值在0.6%(不含本数)至3%(含本数)以内的,购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完全值超过3%(不含本数)的,消费者有权退房”的合同条款。

  2 违约金问题

  由于不少业主在购房前并没有预计到开发商延期交楼的风险,同时,对违约金条款的制定又不太了解,故此常出现如“逾期交楼超过180天的,违约金以总楼价款的1%计付”的不公平条款(此条款即意味着只要是延期交楼超过180天,那怕延期10年发展商才交楼,消费者也只能得到总楼价款1%的违约金);一旦遇到纠纷,面对这样的条款,消费者较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消费者依照法院的审判实践以及目前的房地产交易惯例,逾期交楼在180天以内的,违约金比例不宜低于消费者累计已付房价款的0.021%/天,逾期交楼超过180天的,违约金比例可定在消费者累计已付房价款的20%。

  3 交楼问题

  目前的购卖合同提供以下几种交接条款以供消费者与发展商选择:“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其他约定。”

  建议: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建议选择第2、3点,经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才收楼。因综合验收对房屋的各方面情况(含公共设施的配套)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选择此条款较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要选择1、4条,则建议注明房屋需经必要的质量、消防、规划、电梯验收合格,且恒久水、电投入使用,以明确收楼的标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4 质量及装修问题

  在交楼前后,如遇上经有关部门认定,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对使用者会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足以影响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房。

  建议: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退楼,由发展商退回购楼款的本金及利息(以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

  对房屋质量不存在重大的质量安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一般只能要求发展商承担维修、重做的义务,直至房屋符合应具有的标准为止。

  建议:消费者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房屋质量标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公用配套问题

  公用配套服务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等)的种类及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应在合同中具体列明小区所具备的公用配套服务设施种类、数量及具体交付使用的时间。

  建议:对发展商作出的小区配套设施的承诺(含广告上的承诺),建议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也要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分清责任归属,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合同效力

  由于房屋交易实行严格的登记原则,必须完成登记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才能完全转移。而不少消费者由于对房屋交易程序的不熟悉,常被蒙在鼓里,认为只要与发展商签订合同,房屋交易就完成了。

  预售合同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但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提醒: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在预购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就将同一预售商品房又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前后签订的预售合同均可认定有效。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