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房产新闻 > 澄迈土地纠纷:卖地合同上竟有死者"签名"

澄迈土地纠纷:卖地合同上竟有死者"签名"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696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死人竟能在卖地合同上“签名”?

  澄迈10位财产共有人卖地时产生纠纷,较终对簿公堂;律师:死者所“签”合同应视为效力待定合同

  日前,老家在澄迈的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在一份土地转让合同上面竟然出现了一名死者的“签名”。这份寥寥数语的合同,引来了一场长达2年的民事官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近日前往澄迈县加乐镇进行采访。

  卖地合同上竟有死者“签名”

  “死去30年的人怎么可能在合同书上‘签名’呢?”日前,读者陈得畅向本报反映,在他的老家澄迈县加乐镇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在一份房地产转让契约上,在甲方人员名单中,竟出现一名死者的“签名”。

  据了解,陈得畅所说的契约,是一份签约于2007年的合同,具体内容并不复杂,是甲方10个共有人以29万元的价格,将一间100多平方米的理发店宅基地转让给乙方。

  记者看到,转让合同的正文约五句话,共有100多字,内容大概为: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全体职工愿将理发店一宅基地转让给乙方。理发店宅地基地坐落在加乐镇新华路……长14.56米,宽8.60米,上至天庭,下达地府。甲方同意以人民币29万元转让给乙方恒久使用。这份寥寥数语的合同,却引来了一场长达2年的民事官司。

  “当我看到这份合同时,居然发现甲方名单中有我曾祖父的名字。他在1976年就已去世,而这份合同是在2007年才签订的。”陈得畅称,在这份合同的甲方中,包括他的曾祖父“陈达云”在内总共出现了两个已去世的人的名字。

  陈得畅拿起彩笔,在合同上画了两个圈,一个圈住了“陈达云”的名字,另一个圈住了“王福鸿”的名字。陈得畅称,陈达云的名字出现在合同书的甲方名单中,而王福鸿的名字不仅出现在合同书甲方名单中,而且还有他的“签名”,王福鸿和陈达云一样,都是原来这家理发店宅基地的共有人,“王福鸿在1980年左右就已经去世了,怎么能在2007年的合同书上签名按手印呢?”陈得畅说。

  购购人在所购土地上盖楼房

  事情是否如报料人所说,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曲折?记者近日前往澄迈县加乐镇走访调查。

  在澄迈加乐镇新华路上,记者来到曾经的理发店原址处。合同书中提到那个年代长远的理发店,早已经不复存在,理发店原址上盖起了一栋3层半的楼房。该楼房还没有竣工,楼前还堆着一些沙子、红砖等建材。据了解,这栋楼房的主人,就是合同书中的乙方购购人。

  另据了解,在2007年原理发店宅基地以29万元的价格转让后,10个共有人中,其他9人已经先后由本人或亲属收取了各自2.9万元的款项,唯独陈得畅的父亲没有收取2.9万元,并一直在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另一方面,由于权属问题还存在争议,目前这栋楼房的土地使用证虽在购购人手中,但因故暂时未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出卖土地致共有人对簿公堂

  据了解,这个理发店创建于1964年,距今已有56年时间。1964年,由陈达云、王福鸿等10人,以“集体企业”的名义,创建了加乐理发店,并于同年修建了加乐理发店房屋,该房屋位于加乐镇加乐墟新华路西侧。该理发店于1982年工商注册登记。

  由于历史原因,理发店成立之初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10名成员之间也没有签订协议,只是各自出资或出力确保理发店的正常运转。平日里,谁愿意去理发店都可以,哪个理发师给顾客理发,所收的钱就归他所有。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10个理发师渐渐变老了。1976年,陈达云病故离世。接替陈达云进入理发店工作的,是他的孙子陈丰。

  陈丰称,他是1975年进入理发店的。陈丰拿出一份相关证明书称,1975年,年事已高的陈达云将其拥有的理发店部分财产所有权交给陈丰。

  包括陈达云在内,当年的10个农民理发师都没有想到,当年只是几百或上千元的投入、为解决就业而创建的理发店,如今变成了一笔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理发店所在的地段,逐渐变成镇上的繁华地段,土地价值倍增。

  1996年,经过理发店共有人的努力,他们终于在理发店创建32年后,取得了理发店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证。较近几年时间,不断有人相中该理发店所在的土地,希望予以购购。

  原理发店共有人郑裕、郑柏介绍,2007年6月,他们签约转让理发店宅基地前,已经有数人对他们提出希望购购该土地。陈丰也曾提出,希望出资购购该土地。但由于共有人多,意见不统一,陈丰没有购购成。

  郑裕和郑柏介绍,也是在那段时间,理发店共有人之一王德的儿子王刚,通过挨家挨户做理发店共有人的思想工作,较终让大家聚在一起签订合同,把理发店及所在的土地卖给冯女士。

  郑裕和郑柏告诉记者,签订卖地合同时他们发现陈丰没有到现场,但向王刚询问。王刚告诉他们,已通知陈丰,不知陈丰为什么不来。郑裕和郑柏说,当时是签订合同就能拿到款项,他们也没再问,只是签订合同拿走属于各自的那份钱。他们还透露,大家不想节外生枝,特意在合同较后一句写道,因此宗土地发生纠纷及争议,由购购人处理。

  陈丰至今还没有收取2.9万元的卖地款。2008年底,陈丰将在该卖地合同上签名的郑某某、王某某等人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该土地购卖合同无效,并判令其享有该房屋及土地的优先购购权。澄迈县法院一审认为,土地购购人冯女士是善意、有偿取得该土地并付清购地款,冯女士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陈丰主张的优先购购权缺乏依据。澄迈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丰的诉讼请求。

  陈丰不服一审判决,遂向省一中院提起上诉。省一中院对此案审理认为,加乐理发店属于按份共有关系,经过三分之二的共有人同意,处分行为即有效。该土地购卖合同,经过郑裕、郑柏、王福鸿等9位共有人同意,且是购卖双方在自愿、等价有偿的前提下进行交易,购购人的权益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同时法院认为,陈丰起诉时财产已转让,优先购购权已不存在,故其仅享有领取2.9万元的卖地款的权利。二审法院驳回陈丰的上诉,维持原判。

  省高院将对该案召开听证会

  一审、二审均败诉的陈丰告诉记者,他怎么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原理发店10个共有人之一,在出卖理发店所在土地的过程中,他俨然成了一个局外人,而且他从来没有同意将理发店所在的土地进行转让。“明明有我的份额,难道我的意见就不算数?”陈丰说。

  今年年初,陈丰就该案向省高端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昨日,记者获悉,省高院已受理该案,并将于近期召开听证会。

  (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点评

  死者所“签”合同有瑕疵

  对于死者在合同书上“签名”一事,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钟敏律师表示,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书时,理发店的原有投资人早已经与成立初期不一致了。故而随着时间推移,产生了继承、转让等法律情形。本案中,合同中出现死者在合同书上“签名”的情况,这样的合同书显然是有瑕疵的,应该以继承人或者受让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书。

  钟敏律师指出,在民事合同中,出现这种冒用死者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应视为效力待定合同。在双方不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相关权利人通过特定法律行为予以追认后,待定合同方可成为有效合同。

  答疑二则

  前夫离婚前转移存款

  我该怎么办?

  130060××378问:我和丈夫闹离婚,我们共有一笔3万元的存款,以前存在海口的一家银行里。但在离婚前,我丈夫偷偷将这笔钱转走了。我无法弄清楚他把钱转到哪里去了,请问这笔钱还有我的份吗?我该怎么办?

  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存款,你应该是有份的。根据相关法律,一方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须提供证据证明该笔财产确实存在。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财产纠纷,如向法院申请调查存款明细账目,要求你丈夫提供日常开销的相关证据,大笔存款短时间如果突然“失踪”,你丈夫应该出具相关有力证明。

  (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

  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

  可要求单位赔偿吗?

  三亚赵先生问:我上个月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被别人的摩托车撞到。肇事摩托车随后逃逸了。我手腕骨折,花了几千元医药费。事发后,我找单位专业,希望单位能赔偿我一些医药费。可单位专业说,我刚刚转为正式员工,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会对我进行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答:虽然你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和单位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相关规定,适当给予赔偿。另外,你应注意保管相关住院治疗票据,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你可先与单位专业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责任编辑:JN038)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