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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重拳调控楼市 闲置土地超一年禁止拿地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668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来源:财经日报)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端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购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购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购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来源:财经日报)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端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购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购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购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高端商业体变停车场 恒基在穗地块闲置十余年

关注好几年了,但还没有动工,我们对这块地都麻木了。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颇感无奈地表示。

黄韬所说的这块地,是位于广州海珠老城区,夹杂在海印缤纷广场和万菱广场之间的一巴掌地,是老牌港资恒基兆业旗下广州项目地(以下简称海珠广场项目),此前计划打造成优质商用综合体,但现在已成了附近鞋城的停车场。

集团方面说预计今年动工,但是我们营销部这边还没有收到前期开发数据。广州恒基地产策划项目负责人李露丝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闲置十余年

2006年,恒基兆业方面曾宣称,海珠广场项目将是其在广州市场上启动较快的一个项目,但4年过去了,该项目依旧闲置。

记者现场调查发现,上述项目尽管只有巴掌大,但地处广州海珠区老城商圈,临近珠江,拥有一线江景,属于稀有地块。

规划显示,该地块拥有**二号线和六号线交通优势,占地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27万平方米。按照恒基方面的计划,海珠广场项目将打造成集写字楼、商场和酒店于一体的综合型优质商用物业。

公开资料显示,恒基兆业于上世纪90年代拿下该地块,2006年期间,该地块被纳入恒基进入广州打造的项目。期间恒基地产对外公开表示,将投资50亿元的资金用于广州项目,其中就涉及广州海珠广场项目和广州芳村立交项目。2007年,该项目又传出将于2008年动工的消息,但之后就没了下文。

预计这个地块今年会动工,但具体如何建筑开发,仍不太清楚。李露丝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营销部方面目前还没有收到该项目前期开发的数据等资料,此前由于配合亚运会,所以改建成了停车场。她同时透露,去年以来,公司在内地的动作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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