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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楼盘停建近3年 东华金座业主收房难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868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自2001年底至2002年底,东华金座业主陆续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购卖预售合同并交付了房款,但该项目停工至今已近三年,业主无法收房入住,业主无奈将开发商告上法院。6月21日,新浪房产邀请东华金座业主代表及律师作客新浪对此次业主维权事件进行访谈。以下为本次聊天的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今天的主题是东华金座业主维权访谈,很高兴地邀请到东华金座业主代表和北京季诺律师事务所的刘海峰律师作客新浪参加此次访谈。头先我介绍一下访谈的步骤,请业主代表描述整个事件;请刘律师针对整个事件过程中开发商有哪些违规或者是侵害业主利益的现象做一下分析;第三请业主代表和刘律师进行一些意见的交流。头先请业主代表介绍一下东华金座整个事件的情况。

业主代表:大家好!东华金座位于宣内大街,是商住两用楼,这个项目2003年年初开始停工直到现在。目前这个项目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项目转让问题。东华金座是由北京宣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他们取得的楼盘开发权,之后把这个项目转让给中鼎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个过程对业主一直隐瞒。

,使用有问题的销售许可证。在东华金座停工之后,我们与开发商交涉了多次,感觉这个楼盘不可能复工,我们就开始调查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包括后来向法院起诉,在法庭向宣武区房地局做调查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开发商给我们出示的预售许可证上面标注的日期是2001年10月到2002年的10月,法庭调查的笔录是2001年1月到2001年底,这里面差了十个月,这十个月里面有大量的业主购了房子。因为在这个时候预售许可证过期了,导致了很多业主的房子不能备案。到今天,我们交了钱了却拿到的合同只是我们签字的合同,开发商连公章都没有盖,也没有去房地产局备案。据我们了解,开发商讲购房的业主有一百多户,实际上我们调查可能有五十多户,真正备案的是十一户。

第三,因为前面的一些原因导致了业主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楼盘停工两年多。按开发商讲的有一百多户业主,业主既没有拿到房,也没有拿到退款,造成很多人在外租房或者在其它地方购了房后要背负双重贷款。业主是弱势群体,起诉了开发商也执行不了,开发商就要推诿,理论上业主可以打官司打赢,但实际上运作很难。业主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通过媒体,通过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呼吁一下。我们起码失去的可能是房子,我们希望得到的是大家的同情。谢谢大家!

主持人:您刚才描述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在过期的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很多业主购了房子,二购了房之后,房子一直没有建好,业主无法入住。

业主代表:一直停工,2003年3月份就是这个照片的模样,到现在还是这样,一直没有变化,有变化的是开发商在我们的绿地里面盖了一栋楼,侵占了业主的绿地。

 主持人:购购东华金座的业主有多少?

业主代表:将近150人。

主持人:也就是说这150多户的业主都没有拿到房子?

业主代表:不可能拿到房子的。

主持人:你们购的时候没有看开发商的“五证”?

业主代表:看了,“五证”都齐全,销售许可证弄得模模糊糊,我们看好象是2003年,就是特别模糊的。

法庭调查是2001年1月到2001年底销售许可证就到期了,也就是说法院调查时间和销售许可证时间不一样。一个是法院调查笔录,一个是预售许可证,必然有一个是假的,我们初步判断法院的不会有假,那就可能是开发商的有问题。

业主代表:我们购房子的时候认为这么大的一个楼盘,在两广路上面又离宣武区政府这么近,就认为应该是合法销售的楼盘。我们老百姓购房子的时候,认为购谁的房子都是一样,我们不是发展商,也不是开发商的合作伙伴,非要把他调查得底朝天,我们去购房子,就认为这么大一个楼盘,必然是合法的,必须得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拿到许可证。

主持人:现在起诉开发商的业主有多少户?

刘海峰:30户左右,现在这些案件大部分受理完了,已经有生效判决了,在宣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厅执行了。

主持人: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是东华金座业主要成立一个自救委员会,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业主代表:这个项目已经停工三年了,我们这些业主较气愤的就是到今天为止,开发商没有正式答复过,没有人正式接待过我们。

刘海峰:这个楼盘停工以后,因为坚持不下去了,有些业主向法院起诉,经过两审判决以后,到现在为止,没有一户能从执行厅把钱拿回来,就是拿一着一纸判决。

主持人:业主找开发商,他们如何答复?

业主代表:开发商专业都不见业主,就是派别人接待,两句话把你打发了。

主持人:三年中业主都采取什么措施呢?

业主代表:我们也采取了多种形式,起诉、上访,还有和建委、土地管理局这些单位都沟通过。

刘海峰:我先补充两点楼盘的主要问题,刚才主要说的是销售许可证有可能过期的问题。另外这个楼盘立项是宣开立项的,从国家的行政法规规定,楼盘是不能立项以后就转卖的。这个楼盘是一个典型的变相操作,和取得开发权的开发商进行联建,合同也是确实按联建合同签的,一方出项目,一方出钱,取得开发权的开发商实际是没有能力对这个项目进行开发的,才造成了这个局面。

 这个项目中,开发商由一个变成两个,只是签订了一个合同,拿着联建协议,涉及到金融机构的一些问题,也是拿这个协议到金融机构贷款,这个项目是向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进行的贷款。

这个项目停工两年多了,开发商没有继续投资使这个项目重新建设,相反他是在这个小区中把原来规划的绿地,抢占盖自己的办公楼。这个绿地是在2001年的销售许可证下来之前,经过北京市规划委[2000字]1905号规定的,后面是有很大一块绿地的,将近四百平米。

现在绿地已经盖起四层楼(还在施工中),在占绿地挖坑的时候有很多业主到现场阻止施工,但是被制止了。据我后来到规划局了解,这个项目1998年立项的时候,后面确实是一个配建楼,但是绿地不达到标准是不准销售的,园林局在达到一定比例的时候才能批你,才能拿到许可证,所以2001年更改了规划,把这块改为绿地,而且根据规划在销售大厅中做了一个沙盘,这个沙盘和这个规划是完全相符的,取得销售许可证以后,就开始售楼。开发商躲避了规划局的绿地罚款,楼销售出一百多户以后,又向北京市规划委提出更改规划,将这块绿地恢复到老规划上,改建办公楼。开发商和业主之间承诺的绿地,已经签完合同的,应当作为一个小区的整体,作为一个商品要交给业主使用的,但是他使用这种方法也是明显侵权的。

主持人:销售前销售后改动了两次?

刘海峰:对。

业主代表:这个楼盘的疑点,就是所有的购房合同都是业主自己签的字,开发商不签字,哪儿有这样的合同,这哪儿叫销售,销售是什么概念,双方都同意了,双方盖章了,形成一个合同文本,这样才算购卖成立,现在我们跟他购卖都没成立啊,只有我们签字了,开发商说拿回去专业盖章去,拿回去再不给我们了,到现在为止,我们谁也没有合同,我们只有一张合同的样本,我们自己签的字,这哪儿叫合同?所以这个案子,是一个非常非常蹊跷的。

业主代表:但事实上钱已经交了。

主持人:也就是说购房合同从你们签到现在,两三年都没有拿到?

业主代表:对,因为合同里面才能用文字落实我们各负的责任,各承担的义务,这些我们都没有。

业主代表:就是烂尾楼也好,他也得有合同,你把这个项目卖给别的人了,这个合同也应该有啊。

业主代表:很多业主手上只有一张发票,而且章也有问题。开发商2001年已经改为房开置业了, 2002年给我们盖的还是宣开这个章。

主持人:刘律师您能谈谈起诉的过程包括判决之后的情况吗?

刘海峰:起诉的一种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大部分是这样的。也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在法院判决之后,现在在法院执行厅的案件都是还没有执行的。

主持人:不是判决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刘海峰:已经都申请了,法院的法律规定,应当是三个月之内,应当审结一个执行案件,较长是六个月,但是法院在这个期间可以采取冻结他财产,先找财产,实在不行找法定代表人强制采取,但是到目前都没有采取这些措施。

业主们去法院那儿已经去了很多次了,就是拿到一纸判决。

主持人:开发商现在停建了,就说自己没钱,一直拖着不建,是吗?

刘海峰:对。

业主代表:我们也是希望新浪网能够跟踪报道这个事情,直到我们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业主代表:我也算这个业主委员会的会长,我邀请了一位打假名人叫杨连弟,请他谈谈。

杨连弟:我听了业主的介绍,详细情况不太了解,只是了解一个概况。希望大家理清思路,点,业主和开发商中鼎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否是购卖合同关系。如果确认不了的话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手段要他认定,比如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到行政机关举报,认定责任。但是有一点我感觉,这个楼盘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有几个问题要深思一下,,业主可能分别地找过一些行政机关,根据刚才的介绍,通过我的经验判断,如果业主要维护权益,仅仅单独靠法律的途径,可能不能很快达到维权的目的。个,关于购房子的这些权益,业主当时可能迫于购房子心切也好,没有及时主张,现在房产纠纷比较多了,我和一些专业律师也探讨过,现在消费者跟房地产开发商之间一直存在一个争议,就是认为商品房购卖不属于消费纠纷,这个争议一直存在,但是法院也有过司法解释,关于商品房面积欺诈等等,如果违约了按照违约处理。

如果可能的话联合一下北京的主流媒体,比如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等,让记者对现在开发商的行为作一个深度的调查,在媒体上发布。更多地依靠新闻媒体,我觉得是比较简捷的维权之路。今天到新浪网来,新浪网关注是比较好的。把这个事披露出来以后,对开发商压力比较大。我就简单谈这么一点。

刘海峰:我们当时确实也走了很多途径,这么走应该是挺好的,以后我们会在这个方面多做一些努力。

业主代表:我是房地产领域里头较早打官司的,也是较早拿到违约金的,只有去斗争才能获取你平等的权益。我们希望借助新浪网这个平台向社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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