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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拟对集约用地立新规草案即将报国务院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31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国土资源部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面又将迈出一大步。12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九届中国住交会房地产发展趋势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透露,国土资源部起草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方案已经基本完毕,即将报国务院批准。

    同, 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

    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12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07年9月份开始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进展及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12月25日,国土资源部将总结回顾百日执法行动,届时将对2007年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汇总。

    种种迹象表明,集约节约用地将成为2008年土地调控的关键词之一。对开发企业而言,房地产企业“圈地—上市融资—再圈地”的操作模式将面临政策和法律环境约束。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将是对2007年房地产企业“囤地”行为的一次修正。

    多重手段推进集约用地

    200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耕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现象相当普遍,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不仅要实行较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还要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邹晓云表示,在即将出台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中,“将设定较低适用条件,防止高批低用。”

    这一项政策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开发企业集中做低容积率项目的现实。由于我国在规划条件中只规定项目的容积率上限,而没有较低容积率限制条件,开发商为了追求高利润,往往将项目做成低容积率的高端商品房。这种现实与政府部门有效利用土地的精神相悖。这是国土主管部门出台较低适用条件的初衷。

    同时,税收、土地基金等措施也被写入国土资源部在拟订的草案中。邹晓云介绍,政策中会有明确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优惠政策,以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主动集约节约用地。

    “土地逼存”是重要方向

    国土资源部对集约节约用地的政策导向,已经有多年经验。这些都为集约节约用地相关政策草案的拟订奠定了基础。

    1999年出台的《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就是较早的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配套政策之一。

    从2005年开始,集约节约用地成为当年土地日的重要宣传口号。当年6月,国土资源部也在当年组织各地国土部门专业和城市地方政府专业在无锡举办了集约节约用地市长学习班,江苏省无锡等城市的经验成为学习的典型。

    无锡市坚持倡导并创新集约节约用地的激励机制,规定高端和省级开发区每亩除土地成本以外的投入不得低于250万元,工业企业等工业用地绿地率一般不得超过15%,新建厂区的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8。

    在接下来的2006年、2007年,国土资源部再次举办了这种形式的市长学习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2007年7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宣布,国土资源部正在制定集约节约用地的政策,作为这些年学习班和各地实践经验的一种总结和归纳。

    国土资源部在全国会议上曾对“如何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提出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土地的市场化管理,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加强耕地保护。

    在国土资源部新拟订的集约用地政策中,盘活存量土地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推进集约利用土地,优先供应存量土地。”邹晓云告诉本报记者,在即将出台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中,存量用地供应被列为头选。

    与增加供地不矛盾

    不少人担忧,政府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会导致供地闸门的收紧,进一步加剧住宅市场的供求矛盾,从而不利于房价的稳定。

    对于这种担忧,邹晓云表示大可不必:“两者是不矛盾的。增加住宅用地尤其是中低价位住房和中小户型的用地供应,国土部门还是要保证的。”

    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也印证了邹晓云的说法。数据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大幅增加,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了38.19%和47.55%,占住宅用地总量比重逐步增加,其中北京、深圳、郑州、天津等城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占住宅用地总量的比例超过70%。

    12月11日,在200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形势报告会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中小户型高舒适度、占用资源少、环境负荷小、可循环利用的房地产发展模式。”

    “在此背景下,对于地产企业来说,集约用地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课题。”业内人士分析,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了集约节约用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这一趋势也会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中贯彻推广。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储备部部长曲波则认为,在房地产领域的集约节约用地,政府部门仍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今后,政府将通过加大对闲置地的处置力度、旧城改造和‘城中村’的改造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收购置换土地等多种方式,优化存量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结构。在这方面,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曲波说。相关新闻国土资源部否认小产权房可转合法国土资源部12月14日在接受本报问询时表示,关于“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化”的消息属于误传。

    12月13日,国内某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负责人答复本报称:小产权合法化的报道完全不实,没有这种规定。不过本报同时获悉,国务院的确在研究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以及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等问题。

    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讨论由来已久。不少业内人士提出“宜疏不宜堵”的观点,认为小产房合法化后可作为商品房市场的补充,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的住宅供给结构,以缓解当前住宅市场的供求矛盾。

    但是,决策层一直未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处置政策松口。此前,我国的部分城市曾经进行过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尝试,却均因无法可依而流产。

    有专家表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还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集约用地即将立规的政策环境为解决小产权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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