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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群租”现象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791 次
在国外,与不认识的人共同承租一套房屋,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或许是受到了国外理念的影响,又或许是经济意识的提高,上海已有越来越多的房东、二房东开始把房屋拆散、隔断后对外出租。一套120平方米的三房可以隔成10小间出租、十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可以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由此又引发出了一系列纠纷和安全隐患。因此,以杜跃平律师为头的三位上海知名的律师共同呼吁需立法规范“群租”。进而又有了闸北区联合执法强制取缔“群租”。
对于“群租”,褒贬俱有,但无论评价如何,现实的情况是“群租”已大规模蔓延并愈演愈烈。“群租”现象的产生和其顽强是生命力必有其存在的理由,究竟我们该如何认识这种现象?又该如何看待和对待这种现象?
到底什么叫“群租”?多少人住在一起算是“群租”?法律上或社会中都没有一个准确和标准的定义,但一些现象和名词,比如“转租”、“合租”、“群居”、“杂居”等,又或多或少的和“群租”有关系。至少有一个基本点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共同承租了同一套住宅,这是这些名词中所共有的一个特性。
看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原本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只是因为租金的原因共同住进了贝克街的一处公寓。此后,福尔摩斯、华生医生和房东太太,这三家原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家住到了一起。我们虽然无法去追述“群租”的起源,但至少在19世纪的英国,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
在现代的大学生队伍里,几个同学共同租借一套房屋在校外居住,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数个工友、老乡,同居一处也并非罕见。而这些,在现今的国外更是司空见惯。
“应该给‘群租’做一个合乎逻辑的定义,并进行立法规范。我认为,‘群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或者承租人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的行为。”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杜跃平律师这样向记者表示。
也就是说,只要承租人有两个以上,且互相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都算作是“群租”。如果这样的定义在立法中被确认的话,则目前社会上的一系列租赁关系都可以得到规范。
现状:良莠不齐“无法”管理
“群租”变质收益翻番
“群租”,古今中外历来有之,原本是个比较正常的租赁现象。上海是个开放性的城市,诸多的两外人士进入上海工作、学习。刚毕业的年轻白领、留学生、大学生等经济能力有限,还不足以自己购房,而独自租房的租金又相对较高,因此几个同事、同学共同租借一套住房现象越来越普遍。而经济能力更差的外来务工人员,则更是选择多人合租。
而 “集体宿舍”和“家庭旅馆”式的演变,使这个原本正常的“群租”进入到一个相对的非正常状态。由二房东转租营利的,更涉及到“非法经营”和“居改非”的问题。
一些企业以企业名义租借了房屋,作为员工的集体宿舍来安置外来劳动力。这种新的变化在于居住人数的激增,但十几个人挤入一套住房已不仅仅是量变的过程了。
宏观调控以后,大量投资客转售为租,为获取更多的利益,进而,一些房东、二房东开始意识到房屋整套出租的收益远不如隔断作“旅馆”式的出租。记者采访中发现,一套普通的三房两厅的5个功能区,用简易的木板隔断,可以隔出10间小间进行分别出租,更有甚者连一件卫生间也可以用来出租。每间500-1000元不等的租金,要比整套出租的收益高出一倍以上,而这只是建立在极为便宜的木板隔断的基础之上,难怪这样的“群租”开始在上海快速蔓延。
与一个毫不相识的陌生人仅一“墙”之隔,隔壁稍有轻微的响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十几个、二十几个毫不认识的陌生人,住在一套住宅中,个人的床、用品、衣物只能挤在自己的10平方米左右的小间里;用水、用煤、用卫生间经常要排队,洗衣、晾晒都成了难题。而这还仅仅是租客内部所产生的居住问题。
变质“群租”引发纠纷
今年6月,浦东某处楼盘的居委会对小区内的住房情况调查后发现,小区内业主自居住房700余户,出租住房205户,小区常住居民有1600余人,房客却达到了1200余人。房客人数已经逼近了小区居民的人数。
这是比较极端的一个案例,但相类似的小区在上海还有不少。而变了质的“群租”则引起了居民的强烈反感。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的隔壁被一个私人理发店老板租下作为员工宿舍,这些租客每天都是深更半夜回来,而且唱歌、大声喧哗毫不顾及周围邻居的休息。为了这个事,邻居们与房东争吵过多次,一直无法解决。
“这些‘群租’的人素质低下,垃圾、杂物随手就往窗外扔,甚至吐痰也直接向楼下吐。”某小区居住在底层的王阿姨向记者抱怨,“而且我们几个老人早锻炼的时候,经常看到绿地上堆着空酒瓶、吃剩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这些‘群租’的人在前晚上留下的。”
王阿姨还说:“原本看中这个楼盘就是为了小区档次高,生活环境好。现在都被低素质的‘群租’了,哪里还有什么档次可言。”
“小区里进进出出的都是外来人口,电梯里看到的总是陌生的面孔。‘群租’的人口流动太大,这样小区太不安全了。较近小区经常出现盗窃,掉了个电瓶车的电瓶、丢个助动车都还算小事,有几户人家家里都被偷了。”更多的居民则更为担心安全问题
在网上,一些“群租”现象严重的小区业主论坛上,“群租”的租客和房东遭到一片口诛笔伐。从这些帖子中可以发现,邻居与房东之间的理论已成家常便饭,争吵也时有发生。在纠纷得不到解决后,更有网友发出了“以暴制暴”的提议,要求坚决驱逐群租客。矛盾、纠纷已近白热化。
法规空白执法无据
“物业管理不够尽责”的指责使物业管理公司也难逃舆论的旋涡。采访中,居民频频向记者埋怨,“群租”之所以如此猖獗,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前,浦东某楼盘的保安“禁止了一位准备‘群租’装修的业主将大量的隔断木版、床等物品运入小区”的事迹在网上广为流传,不少楼盘的业主在网上号召自己小区的保安向该位保安学习。然而,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楼盘正是“群租”现象较为严重的楼盘之一,“这只是个个例,小区里已经有了那么多‘群租’,怎么不早点阻止。”显然该楼盘的业主并不满意物业的工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向记者诉苦:“怎么管?房东是业主,进出的一问都是房客,怎么可以阻拦。而且那个被阻拦的业主已经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了,结果会怎样还不知道呢。”
“我们小区的‘群租’现象还不算严重,但是如果出现了大规模的‘群租’现象,我们物业公司同样也束手无策。”华联物业公司的经理姚幼根向记者表示:“对于‘群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适用,物业公司是无法管理的。而且物业公司是没有执法权力的,即便是有法律依据,也不是物业公司可以禁止‘群租’的。”
不仅物业公司,即便是相关职能部门也难有作为。杜跃平律师指出:“目前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能够规范‘群租’的行为。能够适用的相关现行法规也只是散见于一些上海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而实际情况是,一套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即便隔成10间出租,也符合这条规定。这就让想管的执法部门师出无名。
此外,如果是二房东出租的,工商部门可以“非法经营”来干涉,但业主直接出租,则工商也无能为力。而外来人口登记、税收等方面的制度也只能规范房东和租客,并不能规范“群租”这一行为的本身。
争议:该堵该放褒贬不一
杂乱难治隐患丛生
变了质的“群租”居住条件脏、乱、差;而“群租”的大规模蔓延又徒增民怨。“管理、保洁、噪音这些都还只是次要的问题。”华联物业姚经理指出,“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变了质的‘群租’还隐藏着众多的隐患,涉及不少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公共安全。”
外来务工人员大规模的男女混居,存在计划生育的问题;盗窃、吸毒等犯罪问题也容易产生。
此外,居住人口大量增加,用电负荷也大大地提升,隔断都是采用一些木板、纸板等易燃材料,火灾隐患令人担忧。同时,居住人口增多,且到处都是隔断,使得原本的公用空间变得十分狭小,逃生越发困难,一旦用电不慎引发火灾,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许多人士都对此表示出了担忧,认为“群租”不宜鼓励。
而一些群租客则表示非常无辜。“住群租房也是因为钱的原因,有钱谁不想住的好点啊?在群租客里确实有些不文明的行为,但总不能说因为是群租客就都是低素质的吧,也不是所有不文明的行为都是群租客干的,为什么要如此对立呢?”至于说安全隐患,“我们自己住在里面,当然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用电、用煤气都会特别注意的。”
合理分配利用资源
“群租”的反对声虽不少,但也有不少社会学家赞同“群租”。
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厚省教授就认为,安全隐患、相邻纠纷等问题不仅仅是“群租”独有的。也不会因为“群租”的消失而消除。
业内人士指出,“群租”之所以能快速的蔓延,有其一定的必然性。上海是个开放性城市,人才流动频繁、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扩张,其中经济基础较差的人群居无定所,必然会以合租等方式来降低居住成本。
对于“群租”,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有其自己的看法。顾骏认为,正常情况下,150-200个月的租金总合等于房价,而现在一套房价有的等于600个月的租金,房租与房价出现了巨大的落差。房租不能产生利润,自然会出现经济模式的改变,群租就是这种改变后的经济模式之一。
顾骏表示,城市高价物业占据了交通、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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