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购房知识 > 二手房问答:是否可以把公房产权购购下

二手房问答:是否可以把公房产权购购下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819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问:房东说房子卖给别人了,要求我搬走,但是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仍可以继续按合同承租该房屋。而且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购的权利。

  问:公房是否不能购卖,怎么样才能将其出售?

  答:作为公房承租人你只拥有公房的使用权,所以只能进行使用权房的差价换房。如果你想将公房出售,则必须先将公房使用权转成完全产权后才能上市出售交易,具体手续是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原房管所)办理公房出售手续,购购价格以房屋成本价计算。

  问:我家有一套公房,但我丈夫出国了,我想把这套公房的产权购下来,是否能用丈夫的名义购购?

  答:根据《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职工家庭中承租人或其配偶因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可在取得国(境)外一方同意购房的承诺后,按规定购房。但在国(境)外一方不得作为购房人,并在购房时不得使用其工龄、职级、职称。所以你只能用你的名义购。

  问:房地产公司出售给单位使用权的住房,按成本价出售给个人时,维修基金如何建立?

  答:房地产公司出售给单位使用权的住房,购房人在购房时应缴付头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1.5%的房屋维修基金;市公积金管理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缴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住宅按成本价的6%,高层住房按成本价的12%房屋维修基金。

  问:我有一套公房,另外还有一套私房,这套公房我是否可以把产权购购下来?

  答:这需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该私房是市场价购购的或是自产私房,则另一套租赁的公房可以购购,但购购人的户口必需迁至准备购购的公房内;二是该私房是上海房改方案实施后购购的优惠价房、标准价房、成本价房,则另一套公房不得购购。



来源:解放日报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