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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户住户指责延迟交房索赔百万元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45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记者段曌红 “我花百余万元购了套房子,没想到接房时发现小区还是个大工地,什么都没完工。勉强接了房,可到现在车库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因不满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49户住户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昨天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举行了审前听证。

  住户自称:高兴去接房,电梯也没有

  春城明珠小区原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住宅小区,较近却因在昆明市头个“市长接待日”中,住户反映的小区外规划绿地变药店的事而名声大噪。而春城明珠小区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该小区49户住户就因不满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将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

  业主胡女士介绍,2004年12月10日,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在春城明珠小区购了一套房子、车库和一间商铺,当时约定2005年9月1日前交房,180个工作日内办好产权手续。“合同签订后我一次性付清了160万余元款项。2005年8月31日,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交房通知就高高兴兴地去接房。却发现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仍在紧张施工。除几幢住宅楼完工外,绿化、道路、景观、会所等什么都没弄好,就连电梯也没有,到处乱糟糟的,当天我们就没接房。”

  “因家里等着用房,9月24日我们办理了接房手续。”胡女士说,可到2006年6月才拿到房屋产权证,车库产权证到现在也没拿到,眼看两年的诉讼时效就要过了,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胡女士等49户住户以房屋购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

  一审判决:开发商延迟交房

  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可因分歧较大,较终调解无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小区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取得建设、设计、监理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但直到2005年10月13日才取得相关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可见开发商通知业主交付房屋时尚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因此交房时间应为2005年10月13日,但胡女士在2005年9月24日办理交房手续时,并未对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提出异议,据此推定胡女士已在9月24日认可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应确定为23天;至于逾期办证,胡女士委托的时间为2005年9月24日,开发商在2006年4月11日向相关部门递交相关办证手续,未超过180个工作日,并未违约。

  据此,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支付胡女士逾期交房违约金9221元,驳回胡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各个业主的接房时间不同,获得逾期交房的赔偿也不同,其中5位住户因当初急着要房,在2005年9月1日就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因此在这起系列案中他们不仅没拿到一分赔偿,反而还要支付一笔诉讼费。

  双双上诉:业主开发商据理力争

  一审宣判后,业主与开发商均不服,双双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昨天下午,法院对此案举行审前听证。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中错误使用推定,造成了事实认定的自相矛盾!”业主们的代理律师朱鸿城提出,商品房作为特殊商品,其交付和投入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以购受人是否提出异议来决定是否免除出卖人的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否则必须达到法定交付条件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就毫无意义,因此无论业主交接房时是否提出异议,开发商都构成违约,不得免除其法定义务;至于逾期办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委托后180个工作日内办妥产权登记,而非递交办证申请。

  “公司提供的房屋在2005年9月1日前就符合交房条件,交房义务已履行完毕,业主不按期接房是违约行为,公司不应为业主不按期接房的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此,公司方面表示,公司早在2005年8月18日就整体验收了该房屋,当时也验收了消防设施,完全达到交房标准,只因消防部门出具意见的日期为2005年10月13日,但这并不能否认房屋在2005年9月1日前就符合交房条件的事实,且即便是10月13日才通过消防验收,也没给业主造成任何损失,消防设施是否通过验收对业主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屋都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没有违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建筑贴海报遮“拆”》追踪

  霸占小区绿化违法建筑拆了

  记者肖永林昨天下午2点左右,春城明珠小区外的违法建筑已无踪影。

  在3月20日的昆明市头个“市长接待日”中,春城明珠小区的3名业主向市长反映小区外规划绿地变药店的情况后,市长当即作出“依法严格行政”的批示。3月24日市规划局表示,违法建筑10天内拆除。3月27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回应,药店必须于3月28日前搬出,29日起组织拆除该建筑。

  在春城明珠小区外的违法建筑原地,只剩下成堆的砖块和钢筋,10余名工人在场地上忙碌着。一旁,一辆已装满钢筋的小型货车正准备驶离。正在敲打砖块清理钢筋的工人介绍,他们先把砖块中的钢筋清理出来用车运走,下一步将清理砖块,清理完毕后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终于拆了,我们盼了很久了!”春城明珠小区的一名业主感叹地说,为使违法建筑能及时得到拆除,他和小区业主找了许多部门,虽然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也向开发商下达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通知书”,但违法建筑仍然没被拆除,直到“市长接待日”时向张祖林市长反映了情况,较终才有了结果。“要谢谢张市长,感谢市长想着百姓的疾苦!我们以后在建成的绿地旁锻炼身体,有更多的新鲜空气了。”

  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吴井街道办协调下,街道办为药店提供了一个仓库,方便药店临时堆放药品,药店的所有药品和物品于3月29日搬出,3月30日清晨5点半开始,在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监督下,由官渡区拆迁局牵头,吴井街道办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并于当天全部拆除完毕,整个拆除过程很顺利。工作人员表示,清理完建筑垃圾后,该地块将交由官渡区创建办组织恢复小区绿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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