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购房知识 > 购房物业管理费属违法 业主须留心合同说明

购房物业管理费属违法 业主须留心合同说明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30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国庆期间购房,较高三年物业管理费。”这是广州等地某些楼盘常见的促销策略。开发商、减免物业管理费,购房者获益,却被指违法。

广州海珠区×景小区的销售人员冯女士认为:“一有物业管理费等优惠,楼盘的销售会马上好起来。”她认为,物业管理费属于开发商销售的一个策略,只要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好,应该无可厚非。

广东省房协商品房购销纠纷处理顾问、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委员黄穗诚认为,广州目前的楼盘中,开发商和物业管理80%分属两个不同的法人,由于是不同的法人,开发商无权减免由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而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应尽的义务。

黄穗诚处理了大量的物业纠纷,他说,80%物业纠纷都是开发商前期埋下的。如购楼时开发商承诺减少或者免除部分物业管理费,但由于开发商不兑现,物业管理公司只好找小业主索赔。“这种索赔,一般都可以赢,因为业主有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其实小业主也很无辜。

广东省建设厅日前完成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注意到这一点,该草案规定:“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减免物业管理服务费。”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减免物业管理费的,由县级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有关人士提醒,假如购房时开发商要“减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填写清楚,并商议若不能兑现“减免物业管理服务费”该怎么办。

     (作者:尹安学)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  

  • 商务通
  • 网站客服热线
  • 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