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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机构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来源:南昌晚报   阅读 317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我国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这是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机构

  住建部14日对外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近年来,城市居民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比例逐年上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供应总量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制度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供应主体较为单一等问题。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购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引进社会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

  逐步实现租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意见》指出,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提供方便,公布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

  此外,《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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