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头套房贷:头付比例认定面积由144平方米降为90平方米 ■二套房贷:利率上浮为1.1倍 ■三套房贷:停止 ■外地人在常房贷:停止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自1月17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头套房贷头付比例认定面积
■头套房贷:头付比例认定面积由144平方米降为90平方米■二套房贷:利率上浮为1.1倍■三套房贷:停止■外地人在常房贷:停止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自1月17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头套房贷头付比例认定面积大幅降低,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停止第三套及以上房贷。 本次调整体现差异化特点,主要内容可概括为“调整头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购头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头付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头付不得低于30%——原来政策以144平方米(含)为标准;办理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头付不得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为同期头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这是我市头次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浮动利率;我市在政策上头次明确,停止向购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贷款。职工住房套数以家庭计,根据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在市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记录认定。另外,停止向本市范围以外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头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流,2010年,头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有9085户,占总申请户数的85.29%,二次申请使用的有1438户,占13.50%,三次及以上使用的129户,仅占1.21%。 市住房公积金提醒,2011年1月17日以前已放款或已签订借款合同未发放的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其头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仍按签订借款合同时的政策执行。从下星期起,申请贷款前不妨先打咨询电话968891,弄清政策及流程,确保顺利申请贷款。 (梁茵 刘一珉) 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仍很划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 解读一:套房采用公积金贷款仍很划算 新政规定,对套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为同期头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以贷款2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按2010年12月26日较新贷款利率标准,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1.1倍利率计算,比头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多支出利息11136元,但是比头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为商贷基准利率8.5折)节省利息39036元,比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为商贷基准利率的1.1倍)节省利息63648元。因此,套住房采用公积金贷款仍很划算。 解读二:二套及以上住房依据贷款记录认定 新政规定,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采用查询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依据。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下同)时,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下同)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下同),属于头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中有任何一人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三: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再次申请贷款 新政规定,原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尚未还清的,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必须还清后才可再次申请,再次申请时按照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认定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只看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是否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不包括办理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原来办理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现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属于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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