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五部门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
五部门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来源:新华网 阅读 582 次
国土资源部10日公布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据悉,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这是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有关部门头次联合发文,明确阐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的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提下,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基本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这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也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据介绍,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纳入,有助于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实现这些改革目标的产权基础和法律保障,对农民基本财产权利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和精度,避免“一刀切”,要以针对本省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坚持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发证。地方政府要按照2013年、2014年中发1号文件要求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作者介绍
大家都在看
- 1招商乐城国际花园现房1-3-6-8栋在售,参考均价16000元/m² 72283
- 2海南那么美哪里安家好? 66474
- 3一位北京老人在海南购房的真实感受 讲的太好了! 65263
- 4海南买房的人后悔吗?乱买肯定后悔 58110
- 5琼海市第十二届科技活动筹备工作会议 57921
- 6台湾明星都住哪?豪宅大曝光(组图) 56470
- 7在海南买房哪个城市好?哪个城市更适宜居住? 51406
- 8转载一位外地人在海南买房的血泪史 51294
- 9琼海特色旅游之万泉河游览风景区 51051
- 10琼海和文昌哪个地方好一点? 50758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猜你喜欢
- 重磅!三亚农村宅基地每户仅限一处,用地不得超175平方米
- 国土资源部: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
- 海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问答来了,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初稿 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 不动产登记倒计时 10类权属纳入登记范围
- 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倒计时溢出效应待考 10类权属纳入登记
- 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为858.1万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占3成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通过,明年起施行
- 海南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一户一宅,用地面积不超175平方米
- 国办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