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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交给开发商需谨慎 要避免“霸王条款”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65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读者点题>>>

  市民王先生来电询问,他在江宁购购了一处普通公寓房,在和开发商签完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表示,由于他是贷款购房,需要把购房合同抵押给银行,于是便从他手中收回了购房合同。王先生问,开发商这样的行为对他有什么影响?是否合理?

  记者出击>>>

  楼市专家告诉记者,购房合同是业主在取得产权证前,证明自己是合法取得房屋的较直接较有效的证明,其对于业主办理产权证、抵押贷款等关系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有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双方签完购房合同后,业主手中要保留一份。但是目前也不排除存在因贷款等原因购房合同暂不发还给业主的做法。因此,王先生一定要问清楚开发商收回购房合同的主要原因。如果是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业主不用太担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避免开发商因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以银行抵押为借口扣留业主的合同。因为大多数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开发商收回合同可以避免购房人回家后仔细研读,提出疑义要求修改合同的麻烦。另外,还要注意个别开发商擅自修改合同的违规做法。

  专家建议业主在弄明白事情的原委后,一是向开发商据理力争,索要自己的购房合同;二是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复印后加盖开发商的章给业主一份;其次还可以到公证部门做公证,这样就有备无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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