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购房知识 > 专家案例详解:没有“准住证”业主切莫入住

专家案例详解:没有“准住证”业主切莫入住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529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一封通知函,业主被告知:开发商没有取得《准许使用证》,不能如期交房。开发商承诺按约赔偿业主损失。

  如今,承诺成空,业主该如何维权?“房律师”支招:没有《准许使用证》业主千万别入住,要依法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案例回顾

  开发商:延期交房没说法业主:没《准许使用证》也要入住

  2005年5月,张女士购购了本市红桥区某小区的期房,合同约定2007年10月31日交房,但时隔近一年了,直到现在开发商还是没有如期交房。

  张女士说,开发商只是在临近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时,给自己发了一封通知函,大致意思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以下简称《准许使用证》),所以不能如期交房。开发商同时承诺会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

  之后,张女士曾打电话就何时交房一事向开发商询问,开发商一直没有答复确切时间,也没有再提补偿一事。

  据张女士了解,整个小区的业主都遇到了这种情况。

  不少业主找到开发商进行交涉,现在,开发商已经给一部分业主交了钥匙,允许业主进行装修、入住。

  面对这种情况,张女士很担心:没有准住证,就这样拿了钥匙入住的话,以后一旦出了问题,业主还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因此,张女士特意致电本报进行咨询:为何开发商没有如期取得《准许使用证》?像她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

  没有《准许使用证》业主千万别入住

  张盈律师事务所李东光律师: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

  使用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对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

  交付使用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均应当按规定领取《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以下简称《准许使用证》)。

  该《规定》第五条规定,开发企业申请领取《准许使用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投资计划或备案登记表;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附图;经备案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配套单位出具的项目具备供水、雨污水、供气、供电等配套条件的证明;供热单位出具的项目具备供热条件的证明;区(县)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非经营性公建配套条件的证明。

  如果开发企业提交了上述全部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发《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如果开发商未获取《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应该是由于提供的文件有所欠缺、项目配套未进行完善或未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等原因造成的。

  在此情况下,业主不可急于入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房屋的风险由购受人承担。

  依法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因此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卖合同》向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违约金

  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依《商品房购卖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商品房购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应当依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

  2.解除合同

  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购卖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经购房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另外,购房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律师援救热线

  特别提醒:

  开发商承诺好的期房不按时交房、刚住不久的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各种各样的物业纠纷……如果您有房子纠纷问题,来找“房律师”吧。

  联系方式:电话:58586971邮箱:wangyimingcq@tom.comQQ:39192603来信请寄:河西区友谊路3号 友城名居(查看地图)4号楼1门 购房者编辑部收本期“房律师”: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东光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