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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遭遇楼市新政 头付不够起诉退房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413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刚攒够两成头付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就赶上国家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头付调至三成。购房人王先生竭尽所能再也掏不出突然多出的20余万元头付,只得要求退房。记者昨日获悉,王先生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返还头付款。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4月14日,王先生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购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屋,总房款223万余元。合同约定王先生需支付头付两成45万余元,剩余房款178万元由王先生申请银行贷款支付。

  王先生说,就在他办理贷款手续时,被告知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王先生所购购的房屋因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宅房屋,头付款比例调至不少于三成。也就是说,王先生要想继续履行合同购购自己选定的房子,就必须再追加支付23万余元的头付款。王先生实在无力面对多出的钱,只能忍痛割爱与开发商协商退房。

  王先生认为退房完全是由于不可预测的政策变化导致的,双方均无过错,开发商应能够理解和接受,没想到多次协商也没能达成一致。他只好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判令开发商返还他已支付的头付款。 通讯员高安富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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