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购房知识 > 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94方案)

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94方案)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987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1994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条 出售公有住房,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



  条 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户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出售。但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归属未定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
  向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出售新分配公有住房的数量,一般应不低于每年分配住房总量的30%。



  第三条 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根据本市职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分别确定。其中,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出售的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
  购购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应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第四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投资利息、税金和管理费等各项因素构成。
  一九九四年公有住房的出售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面积902元。出售时再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率。
  住房的成新折扣率每年为2%。



  第五条 对出售的公有住房(含新分配的公有住房、已租住的
公有住房、套配房)的成本价和实际售价,根据物价指数的情况变化,每年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进行调整并确定较低限价。



  第六条 对购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者给予以下优惠:
  (一)按规定享受工龄等优惠。
  (二)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三)免缴房产税、契税,并缓征地租。
  (四)购购新建公有住房的,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条 购购成本价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吸能享受一次。购房的建面积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按市场价出售。



  第八条 购购公有住房者以现金一次付清全部房款的,可根据现行的政策性贷款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差给予适当的付款折扣。申请分期付款的,头期付款应不低于实际售价的30%。



  第九条 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免缴营业税、预算调节基金和能源交通基金。



  第十条 按成本价购购的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但购房款未付清或购房后未住满五年的,该房屋不得出售、出租和转让;在此期间,购房者需要转让该住房的,可退还给原出售人,其购房款按退房当年确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重新计算后,由出售人退还购房人。购房款已付清并购房后已住满五年的,其住房可进入房产市场出售、出租和转让,收益归己,但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该住户今后的住房由自己从房产市场上获得。



  第十一条 购购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确定出售的范围内,由公有住房出售人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向住户宣传购房办法,在住户同意购房后,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二)购房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购卖合同并付清购房款后,由市房产登记发证办公室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二条 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维修和管理责任按下列规定履行:
  (一)室内维修由购房人自理。
  (二)住房的共用部位和电梯等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由全幢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
  (三)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修复或赔偿。
  (四)住房建以外的道路、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路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办法,暂按现行管理体制继续执行。
  (五)高层住宅的水泵和电梯运行费,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暂由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职工收入的提高,将逐步提高购房人承担的比例,直至全部自理。



  第十三条 出售公有住房应按下列规定筹集维修基金:
  (一)多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头期按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层维修基金;出售人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成本价的6%缴付房层维修基金。
  (二)高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头期按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层维修基金;出售人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成本价的12%缴付房层维修基金。
  (三)高层住宅的水泵和电梯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原则上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由出售人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电梯、水泵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
  上述维修基金由房屋自管组织负责专户存储(按居民个人储蓄利率计息)、专项使用。以后再需筹集维修基金时,均由房屋所有人分摊。



  第十四条 地区政府应帮助购房人成立房屋自管组织,自行管理物业,或者由自管组织委托物业管理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 市房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出售后,售房款由房管部门负责核收并解交市公积金管理,专项用于住房建设、旧房更新改造和管理维修。
  系统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出售后,售房款由原产权单位负责核收,专项用于住房建设、旧房更新改造和管理维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