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小区的花园是大家休闲、活动的好去处,但不少小区楼前楼后的草地、花坛现在已成为某些业主的“小菜园”。日前,记者在八水洋房小区采访时发现,一楼不少业主在自己门前装了护栏,圈起一块绿地,里面除了花草,还种有大葱、韭菜、丝瓜、西红柿等蔬菜。 不仅八水洋房是这样,记者在曲江春晓苑、沁水新城等小区也发现有业主在楼前花园里“种瓜种豆”的现象。一些业主还在这些花园里划分了“田垄”,种植了四五种蔬菜,有小青菜、水萝卜、黄瓜等。黄瓜即将落尽,有的菜刚刚冒出小芽。旁边还留着两小片翻好待种的土地,分明还能为主人的餐桌再添新品种。更有业主除了在篱笆门边修了座水池用来浇园外,还在旁边的空地上挖了个浅浅的小土坑,其中堆积了些鸡骨、蛋壳、茶叶等物,可能是用来沤制天然肥的。 城东某小区李先生认为,花园的使用权是他的,想种什么自己说了算,只要不妨碍隔壁邻居的生活,物业公司就无权干涉。但是,不少业主却认为,他们花了大价钱购了房子,就有权利分享小区的绿地,而且开发商引进了名贵花木,种植在庭院中,业主种菜,把高端小区搞得像农舍一样很不合适。 曲江春晓苑业主史先生说,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只说小区的绿化有多好,可入住后,却发现不少花园成了“菜园子”,可能是“品”吧,“拥有者”不太重视,对花园没有具体规划,随意种植,杂乱无章。 ■开发商用“品”为己谋利 《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业主享受开发商“”的花园,在房产证上没有任何标注,也就是说这种花园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既然这样,开发商为什么要“”花园呢?据了解,楼房顶层与底层因防隔热效果差和地潮等原因,一直不受购房者青睐,很多开发商借机以购顶层露台,购底层花园的方式吸引购购。 花园真的是作为“品”白给业主的吗?据八水洋房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品不是“不要钱的”,他家门前的小花园是花了5000元从开发商手中购来的。有些虽然没有独立算钱,但这部分费用已经被开发商记入房价中。沁水新城业主郑女士认为,理论上讲,小区内一楼的房子应该比二楼的价格低一些,但当时开发商说一楼有花园“”,所以一楼价格要比二楼要高一点。郑女士说,开发商说花园是品,其实也是业主花钱购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道理谁都知道。 业内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何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绿地、花园都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无权出售或者他人,开发商这样做有两个目的,,用全体业主的花园为自己直接谋利;,把花园当品“”给客户,可以减少对小区的绿化投入。何先生说,无论哪个目的,开发商自己都不吃亏。 ■购房合同对种植没有要求 昨日,记者在曲江南苑采访时发现该楼盘就有购房花园的承诺,据其策划部负责人薛璐告诉记者,曲江南苑是今年年初就开盘的,“”花园的做法在《物权法》前就有,在后期销售中没有改变,沿用原来的做法。薛璐说,明确的种植规定倒没有,但是一般来说,小区是不允许业主种菜的。业主入住后,就要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要服从物业管理。据了解,商品房购卖合同里就没有花园、露台的条款,开发商出售或者“做人情”给业主的花园,多以口头协议或者购房补充协议形式出现。 业主认为,小区种菜有三大弊端,一是泥土暴露在外面,影响绿化;二是施肥的时候气味不佳,影响芳邻;三是菜园与小区整体景观不协调。为此,不少业主还找过物业公司投诉,但小区“菜园子”却没有明显的改善。 专家指出,《物权法》出台后,房产开发商已没有露台和绿地的权利。但现在,西安一些热销项目还有花园的做法,不知道他们是否吸取其他小区花园变菜园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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