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房产新闻 > 海南住房救助新规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南住房救助新规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阅读 530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发布《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59号),对全省住房、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内容作详细的规定及要求,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提出,住房救助可根据实际情况施行,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或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等。

    按规定,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给予租金减免,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规定要求,各市县及时公布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城镇住房困难标准不应低于人均13平方米。住房困难标准及住房救助标准应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

    规定同时提出,城镇家庭可以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住房救助申请,经各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符合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特困供养人员资格,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申请对象的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核并公示。对审核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居民(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住房救助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较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供养人员资格、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公示后,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