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您的当前位置:海南房产网 - 搜游居 > 房产资讯 > 房产新闻 >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编辑:海南房产网   发布日期:2016-09-10 00:00:00  有效期:发布当天    阅读 730 次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与不动产的,受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与公证书”和受人“接受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对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与”印章,在《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人取得与人无偿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三、关于加强对个人无偿与不动产后续管理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应对无偿与不动产的纳税人分户归档管理,定期将留存的公证证书复印件有关信息与公证机关核对,保证公证证书的真实、合法性。

(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将《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与房管部门的与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强化对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的后续管理。

(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无偿与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评估,将本期无偿与不动产的有关数据与历史数据(如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做进一步检查和核对,对确有问题的与行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个人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五)税务机关应向房屋中介机构做好税法宣传工作,使其协助做好无偿与不动产的税收管理工作。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


扫一扫或者搜索微信号:Lcy18876761354

海南房产网微信

长按识别二维码

免费看房热线(0898-66691855

QQ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远离城市雾霾,带上您最爱的人一起享受海岛阳光!

免责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 负责。本站转载时会标明出处,版权归原载媒体和作者所有。如所载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和本站联系删除。

更多大家关注的楼盘

  • 鲁能山海天

    鲁能山海天

    14000元/平方米

    文昌-月亮湾|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内

  • 博鳌海御

    博鳌海御

    0元/平方米

    琼海-博鳌海景|琼海博鳌滨海大道

  • 官塘学院小镇

    官塘学院小镇

    14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海南省琼海市官塘白石岭风景区

  • 恒大金碧天下

    恒大金碧天下

    20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 石梅山庄

    石梅山庄

    2300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万宁市兴隆石梅湾兴梅大道1号

  • 天来泉二期

    天来泉二期

    12000元/平方米

    琼海-官塘温泉|琼海市官塘温泉旅游开发区天来泉大道

  • 中国海南·海花岛

    中国海南·海花岛

    21000元/平方米

    儋州-滨海新区|海南儋州滨海新区滨海大道中国海南海花岛展示中心

  • 富力湾

    富力湾

    19000元/平方米

    陵水-香水湾|陵水县香水湾旅游度假区B区南段

  • 龙憩园中园

    龙憩园中园

    0元/平方米

    万宁-兴隆|海南省兴隆旅游度假区兴梅大道中段西侧

  • 龙栖湾新半岛

    龙栖湾新半岛

    33000元/平方米

    乐东 - 乐东县|乐东县九所龙栖湾

客服电话(24小时无假日)

0898-66691633

服务热线:0898-66691633 | E-mail:qinzhenjiang@qq.com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部队车库旁 | 公司全称:海南中信宜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房产网版权所有 ©2016-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0000445号